“点绿成金”赋新能
“点绿成金”赋新能
“点绿成金”赋新能
保就业、修矿山、促转型,江西大余法院(fǎyuàn)破产重整让(ràng)老矿企“换道”新能源跑出新动能——
走进江西省大余县,群山似翠浪(shìcuìlàng)翻涌,峰峦如青黛罗列,大余县深处的洪水寨矿山(kuàngshān)山坡绿草如茵,溪水清澈见底,鸟鸣声在山谷中回荡。
很难想象,多年前的洪水寨矿山山体(shāntǐ)被挖得千疮百孔(qiānchuāngbǎikǒng),岩石碎屑在空中漫天飞舞。
这一切(yīqiè)的变化,得益于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、勇于创新,在大余县隆盛矿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隆盛矿业)等4公司破产重整期间(qījiān),采取府院联动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,让4公司“破茧成蝶”,既妥善处理了(le)环境治理问题,又高效出清低效(dīxiào)产能,让昔日满目疮痍的洪水寨矿山重披绿装,让老牌钨企成功(chénggōng)实现绿色转型。
发展之困(zhīkùn)倒逼破局之策
江西大余(dàyú)被称为“世界钨都”,主要(zhǔyào)从事钨矿产业的隆盛矿业就扎根于洪水寨矿山。
2022年8月,隆盛矿业以及大余县(dàyúxiàn)经纬钨业有限公司、大余县鑫隆钼业有限公司、大余新华金属(jīnshǔ)贸易有限公司3家关联公司以资不抵债、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,向大余法院申请(shēnqǐng)破产清算。
“怎么可能会破产?”隆盛矿业等4公司(gōngsī)申请(shēnqǐng)破产清算的消息,犹如一声惊雷,从(cóng)申请破产清算之日起,就被当地群众广泛关注,并争相讨论。
提起隆盛(lóngshèng)矿业,当地群众耳熟能详。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,其前身为大余县钨矿洪水(hóngshuǐ)寨坑口。该公司和3家关联公司曾经实现年产值2.3亿元,年纳税额突破2000余万元,直接解决了200多名产业工人就业,并形成(xíngchéng)以采钨矿、选钨矿为核心的完整产业链条(tiáo)。
隆盛矿业采取传统开采模式,获得了较好经济效益,同时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较大影响:粗放式开采,让洪水寨矿山埋下了矿坑(kuàngkēng)污染水自流排放、地表(dìbiǎo)植被损毁等(děng)问题,经评估,需投入生态修复资金(zījīn)达5000万元以上。
此外,从2018年起,因经营管理不善(bùshàn),以及受到市场行情波动等因素影响,隆盛矿业(kuàngyè)和3家关联公司持续亏损,引发了高额负债。
“那时,我们公司一边(yībiān)急需投入巨额的(de)生态修复资金,一边还面临着高达9亿元的负债,加上资金链断裂,我们被逼无奈,才不得不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。”隆盛矿业总经理游某回忆(huíyì)道。
无法继续支撑正常运转的隆盛矿业(kuàngyè)等(děng)4公司停产停业,200余名职工(zhígōng)离职,仅剩下30余名职工留守在矿区,继续维持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整改。
“我们怎么办?继续进行环境整改,工资还能按时发放吗?”30余名(yúmíng)职工(zhígōng)得知隆盛矿业等4公司申请(shēnqǐng)破产清算后,聚集在厂区门口,眼神中满是焦虑和彷徨。
2022年9月7日,大余法院受理(shòulǐ)了隆盛(lóngshèng)矿业等4公司的破产申请。
那年9月,大余酷暑难耐,蝉鸣此起彼伏,空气躁动闷热。大余法院的会议室里,气氛凝重如(rú)铅,3名办理隆盛矿业(kuàngyè)破产案的合议庭成员眉头紧皱,摆在他们面前的,是(shì)一个似乎无解的难题。
如果推进隆盛矿业等(děng)4公司的破产清算(qīngsuàn)程序,公司将会被注销(zhùxiāo),公司的采矿权也将被依法收回,资产将会被严重贬损,30余名职工的妥善安置、高达5000万元(wànyuán)生态修复费用的落实等,都难以得到有效解决。
如果启动破产重整程序(chéngxù),隆盛矿业等4公司是否(shìfǒu)具有挽救的(de)价值与可能?能否找到有意向的投资人?重整之路究竟该如何铺就?这一个个棘手难题,考验着大余法院的司法智慧与创新魄力。
要破局,就必须运用府院联动机制,在危机中寻找新机,提升破产财产的处置效率和(hé)价值(jiàzhí)。
构建(gòujiàn)破产处置新格局,是办好破产案件的关键。
隆盛(lóngshèng)矿业等4公司破产案涉及风险处置、资产变现、职工安置、引进(yǐnjìn)企业、政策扶持等方面,牵涉广,影响(yǐngxiǎng)大,光靠(guāngkào)法院一家“单打独斗”难以处置,需要当地党委领导、政府统筹和相关行政部门密切配合。
为此(wèicǐ),大余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,多次向大余县委、县政府作专题汇报,推动组建了(le)由环保(huánbǎo)、自然资源等部门参与的破产联动处置(chǔzhì)工作领导小组,形成“党委领导、府院协同、多元参与”的破产处置工作新格局。
大余县政府接连出台(chūtái)新规(xīnguī),在政策支持、平台搭建和数智赋能等方面持续发力,为隆盛矿业等4公司破产重整提供优惠,成功吸引了3家分别主营新能源材料(cáiliào)、矿业投资及环保科技的意向投资人。大余法院向3家意向投资人详细披露案件的相关信息,并提出(tíchū)具体要求。
历经多轮(duōlún)磋商洽谈(qiàtán),大余法院成功促成3家优势企业强强联合,组建投资联合体,最终成为破产重整的(de)投资人,隆盛矿业从此迈入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新赛道。
“吸引我们来(lái)这投资的(de),不仅因这里有宝贵的矿产资源,还有相关部门对矿山生态环境修复、产业绿色转型等方面的远景规划与有力行动。”破产重整投资人(tóuzīrén)邸某表示,这些(zhèxiē)极大增强了投资人的信心与安全感。
弥补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缺口,是办好破产案件的重点(zhòngdiǎn)。
翻阅案卷材料后(hòu),大余法院得知,经勘探,洪水寨矿区的矿石和废(fèi)石中含(shízhōnghán)有可用于生产碳酸锂的锂云母矿,而碳酸锂作为电池生产的一项核心材料,被广泛用于新能源(xīnnéngyuán)汽车领域。目前,新能源汽车产业呈爆发式增长态势,相关的原材料供不应求。
在洪水寨矿区尾(wěi)矿库里(lǐ),堆积着数十万吨选矿后的尾矿砂,这些曾被视为废料的尾矿,因含有锂云母矿,如今变成炙手可热的原材料。
既然废石(fèishí)变成了宝,能否把洪水寨矿区的废石外销,用以弥补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的不足?大余(yú)法院提出了这一破题思路。
经实地调研和反复论证(lùnzhèng)后,验证了大余法院这一破题思路是可行的。为此,大余法院与破产管理人提出“尾矿资源变现+共益债务融资”的破题方案(fāngàn),即采取(cǎiqǔ)出售洪水寨矿区尾矿砂的方式来筹集资金,同时(tóngshí)将破产程序前、重整程序中的生态(shēngtài)修复治理资金列为共益债务,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支付。
不久后,首笔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筹集(chóují)到位。
大余法院的(de)这一举措,大大推进了破产重整进程。“就如同给企业注入了一剂(yījì)强心剂(qiángxīnjì),让生态修复和企业重生成为可能。”破产管理人王雷律师说道。
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(zhàiquánrén)合法权益,是办好破产案件的核心。
“重整之后,我们债权清偿的比例是多少(duōshǎo)?”隆盛矿业等4公司破产重整案(àn)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,债权人代表老张就问道。
债权人关心的清偿问题,也是大余法院在(zài)极力处理的核心问题。
隆盛矿业等4公司在股权结构、财务管理等方面高度(gāodù)混同,若(ruò)分别予以破产,不仅程序繁琐,而且还可能导致债务清偿不公。为此,大余法院决定将这4家关联(guānlián)公司破产重整案合并审理(shěnlǐ),统一梳理债权债务,优化资产处置方案。
大余法院为保障每位债权人(zhàiquánrén)、每名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,利用公证具有固定证据(zhèngjù)、预防纠纷、衔接司法等功能,首次在破产案件中引入公证程序,尤其是在破产管理人选任、债权人会议、资产评估处置(chǔzhì)等关键环节,全程邀请(yāoqǐng)公证人员参加,既保证了破产程序更加阳光(yángguāng)、公开、透明,又对整个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。
阳光下的监督,让债权人吃下了“定心丸(dìngxīnwán)”。“看到公证员全程在场监督,我们心里踏实多了。”破产重整后,老张说道(shuōdào)。
选择新赛道(sàidào)开启新征程
既然目标选定了新能源产业发展这一新赛道,那么破产(pòchǎn)重整的(de)各项工作就要夜以继日加速推进。
维护好职工权益(quányì),是公司进入新赛道前必须要解决的(de)问题。大余法院在制定重整计划前,充分(chōngfèn)尊重职工意愿,逐一与每名职工沟通交流,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。
对自愿离职的职工(zhígōng),依法予以经济补偿,对愿意留下继续工作(gōngzuò)的职工,实行(shíxíng)破产重整期间不停薪、不降薪政策,补缴职工的医保(yībǎo)、社保等,并要求新的投资人在不降低职工原有待遇的前提下,接收全部职工,稳定就业。
“企业破产了,我以为自己要失业了,真(zhēn)想不到我还能在矿山继续工作(gōngzuò)。”在洪水寨矿区工作了10年的职工王启友说道。
2023年4月(yuè),大余(yú)法院举行隆盛矿业等4公司债权人会议。会上(huìshàng),重整计划(草案)获高票通过,债权清偿率从最初不足5%提升至20%,职工债权全部得以优先清偿。
2023年(nián)6月,大余法院举行隆盛矿业等(děng)4家公司重整案债权发放仪式,职工全额领取了公司补发补缴的工资、社保款56万余元。
推进生态环境修复(xiūfù),是企业在新赛道中重点要处理的问题(wèntí)。在大余县委、县政府的统筹协调下,环保部门很快制定了详细的生态环境修复方案,自然资源部门加快了采矿权续期(xùqī)审批程序。
首笔生态环境修复资金到位后,洪水寨矿山尾(wěi)矿砂的出售渠道(qúdào)得以全面打开(dǎkāi)。之后,挖掘机挥舞着铲斗,将88万吨尾矿砂一堆堆装入装载机中,矿砂的碰撞声与发动机的轰鸣声在矿山中回荡,为生态环境修复提供了资金来源(zījīnláiyuán)。
生态环境的修复方案得到落实,资金有(yǒu)了保障,一场声势浩大的生态环境修复工程(gōngchéng),在洪水寨矿区拉开帷幕。
工人们采用挂网覆毯、客土喷播技术(jìshù)固定土壤,运用削坡放阶(fàngjiē)减载工程重塑山体(shāntǐ)形态(xíngtài),在陡峭(dǒuqiào)的山体上攀爬,将混合草籽和土壤改良剂喷洒在裸露的岩面上,一棵棵树苗在坑洼处扎根,一片片绿草在石缝间生长,为洪水寨矿区带来了新的生机。洪水寨矿山非生产区域林草覆盖率达90%。
曾是(shì)洪水寨矿区最大“痛点”的生态环境问题,如今已(yǐ)成为大余县矿山修复的典范,为其他矿业公司的生态环境修复提供了参考。
放下沉重的债务包袱,卸下棘手的环境整治(zhěngzhì)难题,一度濒临倒闭(dǎobì)的隆盛矿业等4公司得以(déyǐ)涅槃重生,重新焕发新生机,公司产业由传统的钨矿开采、加工企业(qǐyè),转型为锂电新能源产业,迈入新能源产业新赛道。2024年,公司营业收入达(dá)400万元,重新走上了复苏之路。
党的二十(èrshí)届三中全会提出:“聚焦建设美丽中国,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,健全(jiànquán)生态环境治理体系,推进生态优先、节约集约(jíyuē)、绿色低碳发展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(héxié)共生。”这一战略决策,如春风化雨,指引着(zhe)各行各业蓬勃发展。隆盛矿业等4公司的破产重整,便是这一政策的具体实践样本。
洪水(hóngshuǐ)寨矿区曾经的矿石撞击声,如今化作转型发展的铿锵足音,在大余(yú)群山中久久(jiǔjiǔ)回荡。“我们要用更有力的司法举措,不仅帮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各种难题,还要为企业转型发展保驾护航。”大余法院党组书记(dǎngzǔshūjì)、院长黄中林告诉记者。
如今,大余县累计修复矿山(kuàngshān)面积4870余亩,10家矿山入选(rùxuǎn)省级以上绿色矿山名录。
百年钨都正以(zhèngyǐ)崭新的姿态,迈向绿色发展的新征程。
为绿色转型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(bǎozhàng)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绿色发展(fāzhǎn)是高质量发展的(de)底色,新质生产力(shēngchǎnlì)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。我们(wǒmen)必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(zhuǎnxíng),助力碳达峰碳中和。”加快绿色转型,既是重塑经济(jīngjì)增长动能的时代命题,也是破解传统经济发展瓶颈的改革命题。以高质量司法维护企业绿色转型中的合法权益、保障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,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。
“世界钨都”大余县在绿色转型(zhuǎnxíng)中,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通过推出一系列(yīxìliè)创新举措,优质高效审结了隆盛矿业及其关联公司破产重整案,既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了法治动力,又(yòu)为资源型城市绿色转型提供了可(kě)复制的司法样本。
创新(xīn)司法(sīfǎ)理念,为(wèi)绿色转型提供“源动力”。大余法院跳出传统(chuántǒng)破产审判“重清算、轻挽救”的(de)思维定式,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和发展路径,引导危困企业(qǐyè)引进新技术,抢占(qiǎngzhàn)新赛道,发展新质生产力,不仅让危困企业得以“涅槃重生”,还促进了产业绿色转型,提升了核心竞争力。人民法院要切实(qièshí)转变司法理念,深刻认识加快绿色转型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,找准司法服务绿色转型的发力点、落脚点,采取有效措施,促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,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充沛动能。
创新司法(sīfǎ)举措,为企业(qǐyè)(qǐyè)绿色转型提供“真保护”。大余法院在党委领导下,积极(jījí)构建破产处置工作的(de)(de)新格局,提出筹集生态修复资金的新思路,采取引入公证程序的新方法,为企业绿色转型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。人民法院要大胆探索,勇于创新,在企业绿色转型的关键时期、重要节点,推出更有效的方法、更有力的举措,为企业绿色转型提供优质司法服务,帮助企业化解转型中的各种难题,加快转型进程,为发展新质生产力(shēngchǎnlì)提供更多“真保护”“严保护”。
创新司法服务,为(wèi)企业绿色转型提供“强支撑”。大余法院坚持“挽救一个企业、规范一个行业、优化一方(yīfāng)生态(shēngtài)”理念,将司法服务从“法庭内”延伸(yánshēn)至(zhì)“市场端”,帮助企业打通绿色转型中的堵点、卡点问题,让企业轻松转型,全力发展新质生产力(shēngchǎnlì)。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水平,不仅是司法质效的“度量衡”,更是绿色转型的“进度条(jìndùtiáo)”,要延伸司法服务范围,完善司法服务举措,用有温度的司法服务,精准对接企业的绿色转型,全力满足企业绿色转型中的各种司法需求,为新质生产力破茧而(ér)出清除沉疴宿疾、厚植法治沃土。
新征程需要新作为。绿色转型(zhuǎnxíng)关乎千秋基业,人民法院要强化使命担当,力争在绿色转型中(zhōng)发挥更大作用,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、绘就美丽中国新画卷贡献更多司法(sīfǎ)力量。
来源:人民法院报·1版(bǎn)
记者:胡佳(jiā)佳|通讯员:刘锋 蒋文娟(jiǎngwénjuān)|本报评论员:胡佳佳 刘锋 蒋文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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